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5件,包括张某诉江苏省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检察监督案、王某诉天津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登记检察监督案、杨某花诉山东省临沂市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祝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检察监督案、江苏省某金属矿砂物资公司生产安全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等。
据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使命,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该批典型案例正是行政检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能动履职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体现。
“行政检察部门以‘我管’促‘都管’为具体抓手,深入剖析案件所反映出来的倾向性问题,或管理漏洞,或监管机关尚未发现的情形,通过依法监督及时堵漏,让一个案件办理影响一片、治理一片。”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批典型案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社会治理难点堵点、执法司法“病灶”,把社会治理环节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放在最紧要位置,引导推动相关职能机关瞄准短板弱项、定向施策。如在江苏省某金属矿砂物资公司生产安全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发现案涉公司为逃避市场监管而“恶意”注销公司登记,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撤销该登记行为的同时,挖掘出“恶意注销公司登记”问题背后的原因,促进建立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公司登记机关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堵塞“恶意注销”漏洞。
行政检察以“我管”促“都管”典型案例
“检察为民办实事”
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第五批)
案例一
张某诉江苏省某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检察监督案
案例二
王某诉天津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登记检察监督案
案例三
杨某花诉山东省临沂市某县民政局
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案例四
祝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
行政检察监督案
案例五
江苏省某金属矿砂物资公司
生产安全违法行政非诉执行
检察监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