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太湖县检察院首次举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就钱某某与小池镇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共同把脉问诊,参与案件监督,提供意见建议。
听证会由主办检察官主持,首先由当事人陈述(监督申请人未到场,但通过微信发表了意见),主持人归纳争议焦点,随后主持人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发言,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在听证员评议环节,3名听证员就案件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正确、被告是否适格、邮寄送达与缺席判决是否剥夺被告人辩论权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对检察机关采取听证会公开审查法律监督案件的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公开听证,可以厘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实现了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充分考虑当事人陈述以及听证员评议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做出监督决定。
“开展案件公开听证可以更好的查明案件事实、更准确适用法律,也使案件处理结果更加让人信服,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信力有着深远的意义。将民事诉讼监督活动摆在‘阳光下’运行,也是我们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举措。”主办检察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