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省检察院作出决定,春节前后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省检察院为此发出通知强调,要强化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强化民事检察履职力度,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职;畅通申诉渠道,健全治理欠薪问题多元化解长效机制。据悉,这是全省检察机关连续六年于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此类专项行动。
该通知指出,要把打击欠薪犯罪与追讨欠薪同部署、同开展,注重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筹措资金,履行支付欠薪责任,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要依法从严惩处。要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争取最大程度追回农民工工资,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要加强调查核实,注意甄别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中的虚假农民工工资债权,依法惩治冒用农民工名义实施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强调,要优先办理劳动争议、劳务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等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民事监督案件,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高效办理涉农民工讨薪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适时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助力解决农民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问题。要聚焦农民工欠薪多发领域和重点行业,推行“支持起诉+调解和解+执行监督+司法救助”等办案模式,为农民工起诉维权和工资支付提供全方位的帮助。
在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方面,该通知指出,要快速办理涉农民工讨薪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特别是对群体性的讨薪案件和因农民工讨薪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行政不作为等行政监督案件,要优先高效办理。要聚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核心制度的全覆盖目标,盯住“有钱发”“发给谁”“发多少”“谁来发”“谁兜底”的各项制度环节,专项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履责。同时针对监管漏洞问题,通过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依法履职,促进源头预防、依法治理。
该通知还要求设置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咨询、申诉、举报反映的欠薪、讨薪问题,及时接待、办理和答复,并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企业、行业等在支付劳动报酬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解决对策,以“我管”促“都管”,促进源头治理,真正做到既当农民工的“护薪人”,也当企业的“护航员”。
另据了解,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10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4件,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2218件,共支持帮助3751名农民工讨回薪酬5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