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家的两个小孙子就在车边玩耍,差点被楼上扔下来的酒瓶给砸着了。”家住合肥市寿春路某小区的吴大爷一想起前段时间发生的高空抛物,既后怕又气愤。5月20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据悉,该案系庐阳区首例提起公诉的高空抛物案。
今年2月22日晚7时许,被告人杨某带着孩子从外散步回家,发现餐桌底下放着一个白酒瓶。“怎么又喝酒了?”杨某对丈夫饮酒特别反感。一气之下,便拿起酒瓶来到厨房,打开窗户将酒瓶从6楼扔下。回头看到厨房的架子上还有一个酒瓶,也顺手扔了下去。
楼下的吴大爷正在家里吃饭,听到响声后,一想到两个孙子还在楼前玩耍,赶紧跑出来查看。只见两个孩子吓得不轻,门前停放的一辆小轿车后挡风玻璃被砸碎,满地都是玻璃碴子。一段时间后,车主也过来查看,一见此景当即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开展排查,并调取了事发地的监控录像,最终将杨某锁定。3月1日,杨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案发后,杨某主动赔付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谅解。
庐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该案在审查起诉期间,杨某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办案检察官提醒,高空抛物危害巨大,害人害己。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高空抛物罪列入其中,用法律保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