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检察院就精神障碍患者陈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召开公开听证,邀请社区矫正机构、荣军医院、村镇工作人员、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
该案中,精神障碍患者陈某因受幼子意外溺亡刺激,将妻子砍至轻伤,被判处拘役6个月。案发后,陈某被送至荣军医院治疗至今。经鉴定,陈某目前不具备在监管场所服刑的能力,其危险性评估等级为0级,怀远县法院拟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但社区矫正机构评估陈某不具备社区矫正适用条件,怀远县法院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
经多方走访调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陈某目前虽康复较好,符合出院条件,但其有10年的精神病史,曾多次因不按时服药导致复发,此次出院后也必须长期坚持按时服药才能稳定病情;而陈某家庭条件困难、监护条件差,无法保证其按时服药,监管效果难以实现。
为解决陈某的治疗问题和监管问题,怀远县检察院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听证会上,为兼顾维护陈某的健康权益和降低监管风险等,承办检察官提出陈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继续在荣军医院治疗的方案,参会人员从陈某病情恢复、家庭情况、社会治安、群众安全感等多方面进行充分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同意承办检察官提出的方案。同时,参会各方就陈某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共同对其进行监管帮扶等达成共识。下一步,怀远县检察院将对陈某家庭进行多元化司法救助。